为切实筑牢“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坚固防线,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依法科学、分级分类”的原则,指导各区(市)县科学精准做好风险区圈层管理工作,有效控制新冠肺炎疫情扩散,统筹疫情防控和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结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方案》要求,制定本指南。
一、总体防控措施
总体防控措施适用于防控区和管控区。
(一)人员摸排。通过逐户上门摸排、建立微信群、查看水表电表信息等方式。尽快摸清封控区、管控区内所有人员底数,及时掌握独居老人、孕产妇、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血透惠者、精神病患者、慢性病患者等人员情况。
(二)健康监测。对封控区、管控区内所有人员进行健康监测,实施每日零报告制度。由社区每天上午、下午开展一次体温检测和症状问询,了解所有人员购买退热、治疗咳嗽感冒、抗生素、抗病毒等药物情况。发现有发热、干咬、乏力、咽痛、噢(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的,及时转远至定点医院。
(三)垃圾分类清运。规范设置生活垃圾临时收集点和医疗废弃物临时收集点,做到“日产日清”。病例所在楼栋产生的垃圾和工作人员使用过的防护用品等,参照医疗废弃物处置。其他垃圾统一收集后按照“先消毒,双套袋”要求处理,保持环境清洁卫生。
(四)医疗保障。有就诊需要的人员,在封控区、管控区医疗点就诊,由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务人员评估病情。确需转诊入院治疗的须由医务人员逐级上报属地卫健局,安排专人专车,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闭环转运至属地卫健部门指定专门医疗机构,优先为独居老人、残疾人、行动不便人员、孕产妇、精神病患者提供就医通道,出院后由属地卫健部门专人专车转运回。对临产孕产妇在建卡医院隔离产房待产,在过渡病房产后康复,出院后,由接产医院专人专车转运回。
(五)心理关爱。组建心理疏导困队,提供心理援助专线号码,及时对居民开展健康指导、心理疏导、情绪安抚。对发现有自伤、自杀、冲动伤人风险的人员,要在第一时间向社区报告。
(六)宣传引导。通过微信、短信、公众号、小喇叭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防控信息和相关安排。引导居民落实个人防护、居室通风等要求。密切关注和及时回应居民诉求,共同营造良好的防控氛围。
二、封控区防控措施
在落实好总体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区域封闭管理。实行“区域封闭、足不出户、服务上门”,严格落实居家隔离措施,规范佩戴口罩,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安排24小时巡逻值守,可通过安装监控设备、电子门磁等加强管理,防止人员外出流动,做到足不出户。封控区封控后,居住在封控区内的居民可进入封控区,实行居家隔离管理;对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须核酸检测阴性,向属地防控指挥部报备后,做好个人防护外出。
(二)核酸检测。在实施封控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全员核酸检测,第一个潜伏期(14天)内原则上要求每天进行1次核酸检测。14天后根据疫情进展及风险评估结果确定核酸检测频次。封控区解除前2天内再开展一轮全员核酸检测。封闭区内工作人员要每1天做1次核酸检测。
(三)环境消毒和监测。对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的居住、工作、活动等场所,及时开展终末消毒。每天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封控区解封前,对可能被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污染的区域采集环境样本进行核酸检测。
(四)生活物资。调配力量,明确专人负责居民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切实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要协调发改、商务、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畅通运输通道,推动保供单位、大型商超加强与社区的对接,及时配送有关物资。
三、管控区防控措施
在落实好总体防控措施的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一)区域管控管理。实行“人不出区、严禁聚集”,原则上居家不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减少家庭成员之间的接触,每户每2—3天可安排1人在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到社区指定地点购买生活物资。管控区管控后,居住在管控区内的居民可进入管控区;对有特殊情况确需外出的人员,须核酸检测阴性,向属地防控指挥部报备后,做好个人防护外出。
(二)核酸检测。在实施管控后24小时内完成首次全员核酸检测,并根据核酸检测结果和专家评估意见,确定下一步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原则上第4、7、10、14应做一次核酸检测。工作人员要每隔1天做1次核酸检测。
(三)清洁消毒。原则上以清洁为主,消毒为辅,重点做好家庭、社区环境卫生。对厢式电梯(楼道)等重点区域和电梯按钮、楼梯扶手、单元门把手等人员频繁接触的重点部位进行消毒。
(四)生活物资。设置便民服务点,通过预约、错峰等方式引导居民有序采购生活物资,切实避免人群聚集。为行动不便的独居老人、残疾人等人员,提供基本生活物资上门服务。
四、防范区防控措施
(一)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格限制人员聚集,严格落实进入室内公共场所错峰、测温、扫(亮)码、戴口罩以及搭乘公共交通工具时测温、扫(亮)码、戴口罩等措施。商场、超市、农贸市场等基本生活物资供应场所合理控制购物人员数量。企事业单位提倡线上办公。从严控制聚会、聚餐等聚集性活动规模。在发现疫情初期、流行病学调查尚未排清风险前,暂停棋牌室、影剧院、网吧、歌厅、酒吧、台球厅、博物馆、图书馆、健身场所、培训机构等有关室内公共场所的运营活动。控制餐馆、公共食堂经营规模和营业时间,必要时暂停堂食。
(二)人员协查。区域信息协查专班要综合网络理政、卫健、社治、公安、工信、交通运输、文广旅、火管办、机场专班等相关信息,将密接和次密接、协查人员、省内大数据推送人员、时空伴随人员、中高风险地区来(返)蓉人员等风险人员信息推送社区,社区收到风险人员协查信息后,应于24小时内完成风险人员排查,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对无法排查的人员要及时反馈相关情况,形成协查闭环。
(三)交通管理。对运输生产生活、医疗防护物资以及从事道路运输“点对点”转运的车辆和人员,在严格落实消毒、封闭管理等各项措施的基础上,保障其通行顺畅。加强火车站、机场、客运站、城市公交、出租车(巡游车、网约车)疫情防控,严格落实通风消毒,戴口罩、体温检测、查健康码等措施;暂停来自或途径疫情较重地区的客运班车和旅游包车。
(四)核酸检测。根据疫情传播风险评估结果和风险人员协查管理情况,科学确定防范区内开展核酸检测的人群范围和频次。开展核酸检测时,就近就便设置采样点,并由专业人员评估后启用;加强现场组织管理,有序开展、避免聚集,并督促做好个人防护。
(五)环境管理。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强化环境卫生整治,进一步规范垃圾清运处理和污水排放,消除卫生死角。扎实做好消毒消杀,加大车站、机场、公共交通工具、健身娱乐场所、理发洗浴场所、农贸(集贸)市场、商场超市、影剧院、体育场馆、图书馆等重点区域、重点部位消毒频次。
(六)健康教育。加强健康教育,提醒居民减少外出、避免聚集、保持社交距离、做好个人防护,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后要及时主动前往医疗机构就诊。做好防控政策宣传引导,使居民主动配合做好风险人员协查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县要建立多部门会商机制,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沟通协调,细化责任分工,形成防控合力。要按照《成都市居民区疫情防控分类服务指南(第一版)》,
(二)强化工作人员管理。工作人员应根据暴露风险做好相应级别防护,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和定期核酸检测,完成新冠病毒疫苗全程接种方能上岗。封控区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实行全程封闭管理,做好健康监测和核酸检测,工作结束后进行不少于7天的居家隔离观察。
(三)加强督促检查。各区(市)县、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防控措施落实情况督查检查力度,将各项防控措施贯彻落实在全过程、全环节、全流程,加强培训演练,掌握不同防控区域的防控措施和要求。及时发现问题,切实补齐工作短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