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总结和推广我校科研育人工作的成功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发挥科研育人的示范引领作用,进一步推动我校科研育人工作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校开展科研育人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的遴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全校开展科研育人工作的相关团队和个人。
二、遴选条件
(一)科研育人优秀团队
1.团队成员具有较强的科研育人意识和能力,积极探索科研育人的新途径、新方法。
2.在科研育人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团队成员指导学生开展科研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在科研项目、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
3.团队具有良好的协作精神和团队文化,能够为学生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条件。
(二)科研育人优秀个人
1.热爱科研育人工作,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使命感,积极投身科研育人工作。
2.在科研育人方面取得突出成绩,指导学生开展科研实践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学生在科研项目、学科竞赛等方面取得优异成绩。
3.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够以身作则,为学生树立榜样。
三、遴选程序
1.个人申报。符合条件的团队或个人填写《科研育人优秀团队申报表》或《科研育人优秀个人申报表》,并提交相关支撑材料。
2.二级学院审核推荐。各学院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择优推荐,并填写《科研育人优秀团队、优秀个人推荐汇总表》(附件1)。每个学院推荐团队至少1个,个人不超过3名。
3.学校评审。科研与社会服务处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的科研育人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名单后报学校审议。
4.公示表彰。对学校审议通过的科研育人优秀团队和优秀个人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进行表彰。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1.《科研育人优秀团队申报表》(附件2)、《科研育人优秀个人申报表》(附件3)、《科研育人典型案例》纸质版各一份。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科研与社会服务处赖运平。
2.相关支撑材料纸质版一式两份(便于专家评审传阅),包括团队或个人开展科研育人工作的相关成果、获奖证书等复印件。
五、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赖运平
联系电话:134028594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