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球360会员注册学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成农院〔2022〕61号)第三十条(二)休学、保留学籍期满,在学校规定期限内未提出复学申请或者申请复学经复查不合格的;(四)超过学校规定期限未注册而又未履行暂缓注册手续的,予退学处理。予退学处理。
现将聂红伟等7名学生予以退学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10月10日至2024年11月10日止。
公示期内,任何部门或个人对公示名单有异议的,应以书面方式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和有效联系方式。个人提出异议的,须在书面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方式;以部门名义提出异议的,须加盖本单位公章。凡匿名、冒名或超出公示期提出的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人:陈淼,联系电话:82732142,电子邮箱:cdny_jwv01@163.com。
教务处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