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划财务处主要职能
1.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财经制度和财经纪律和有关法规;
2.行使财务管理的筹资、资金调节、资金分配和控制监督职能;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财政部的有关政策,制定学院财务和资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4.组织编制年度预算、决算计划方案,提出资金分配使用计划,按期编制财务会计报表,定期进行经济活动分析,及时向领导提供预、决算执行情况;
5.负责学院事业性收费的报批、管理,以及经费收付工作;
6.负责各项资金的记帐、算帐、对帐、报帐等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7.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及时核收、上缴个人所得税、住房公积金、社会保险等款项;
8.依法筹集经费,努力提高学院经费的自给能力,进行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
9.办理工资、津贴、奖金等经费的发放工作;
10.负责财会队伍建设,组织学习和培训,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
11.负责形成会计档案,按照归档要求整理归档;
12.参与对学院各经济单位和附属机构的财务审计工作;
13.完成本部门职能范围内的计划、总结、报告、文件、讲话稿、汇报材料的起草;
14.负责本部门职能范围内各类数据、资料、报表的收集、统计、整理和上报;
15.负责本部门资产、安全、保密、档案、信息等工作;
16. 完成上级和学院党政交办的其他工作。